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022年05月23日 16:40  点击:[]

  为推进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激励原始创新,促进课题组之间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培育重大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研究成果,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发布2022年度自主研究课题指南如下:

一、申请范围

  自主研究课题主要围绕我室核心研究内容和重点研究方向,组织科研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研究课题面向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分为青年人才专项、基础性工作专项、团队创新专项和合作研究专项四大类,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1)青年人才专项课题主要资助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已经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且近两年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在科技部认定的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的青年科研成员。

  (2)基础性工作专项课题主要资助从事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果树、林木、水牛等种质资源的收集和保护等基础性科技工作的研究团队。

  (3)团队创新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我室重点研究方向,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的研究团队。

  (4)合作研究专项课题主要围绕我室核心研究内容和重点研究方向,组织两分室科研团队开展实质性的项目合作研究。申请者必须为广西大学分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者必须为华南农业大学分室固定研究人员。


二、申请资格

  1. 申请者必须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广西大学分室)。

  2. 自主研究课题分为青年人才专项、基础性工作专项、团队创新专项和合作研究专项四大类课题,申请者应符合指南中相应要求。

  3. 凡正在承担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包括合作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课题申请。


三、资助额度

  1. 课题执行时间一般为两年。

  2. 本年度自主研究课题拟设5项,每项30万元。

  3. 项目资金划拨至固定人员名下,专款专用。第一年资助金额为15万,视课题进度决定下一年度拨款额度。对于执行进度特别差的课题,实验室有权提出终止。

  4. 如第一年经费执行进度低于80%,第二年经费酌情扣减,结题时的剩余经费收归实验室。

  5. 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经费的开支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助和课题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

  (2)差旅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以及邀请国内外专家来访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标准按广西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务费。


四、申请进度安排

  1. 申报程序

根据本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申请者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并于6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在相应位置附电子签名即可,无需再提交纸质版)发送至实验室邮箱(skloffice105@163.com)。

  2. 评审程序

实验室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申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聘请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委员担任评委,进行函评。

  3. 课题立项

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并在本实验室内公布。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必须按照要求在接到通知15天内与本实验室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的预期成果和经费开支预算原则上应与申请书一致。


五、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 课题负责人应按合同书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每年12月向本实验室提交《进展报告》,本实验室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拨付下一年度经费。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应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2. 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由实验室组织验收:

  (1)项目结题报告;

  (2)学术论文或专利等成果扫描件;

  (3)有关课题研究的技术档案及资料的清单目录。

无故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取消其今后在本实验室申请课题的资格并保留追偿已划拨经费的权力。

  3.课题研究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或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Subtropical Agro-bioresources”,并标明受到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资助(注明课题编号)。对于专利、获奖、技术成果转让等的标注,遵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课题经费按合同分年度拨款,当年划拨经费在当年使用完毕。课题经费的各项开支具体标准和要求,均按《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广西大学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六、附则

  1.针对学术不端行为,本实验室一律无条件除名,并保留追回已资助经费的权力。对本实验室的声誉造成损害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实验室负责解释。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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